114年度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聘用人員聘用條件
一、 職缺部門: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
二、 需求人數:聘用人員18名(約聘照顧管理專員)
三、 工作地點:基隆市
四、 工作待遇:約聘照顧管理專員43,399元/月,依規辦理勞保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,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「各縣(市)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一覽表(一般區適用)」,依年資及年度考核結果調薪,最高可達55,080元/月,並享有年終獎金、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、生日禮金、訪視防護配備等福利。
五、 工作內容:
1. 長照需要評估:
(1) 實施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。
(2) 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(含複評、評估結果說明)。
(3) 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、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、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。
2. 長照服務連結:
(1) 連結A單位,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。
(2)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、社政、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,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,依其需求與狀況,轉介其他社福資源。
3. 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:
(1)實施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,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。
(2)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,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。
(3)擔任A個管人員、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。
(4)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。
4. 其他事項:
(1)提供相關單位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。
(2)其他有關長照需要評估、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。
5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、 人員資格:(擇一符合)
1.大學以上(含)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、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醫師、營養師、藥師、公共衛生師、心理師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(顧)工作經驗。
2.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(顧)工作經驗。
3.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4.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5.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6.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,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七、 甄選流程:
(一)意者請檢附指定之履歷表乙式4份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、專業證照影本1份、相關照顧工作資歷證明影本1份,自傳應包括經歷、工作期待、自我介紹等,並註明聯絡電話,經書面審核合格者,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(檢附資料恕不退還),必要時得視訊辦理。
(二)報名方式:採通訊或親洽報名,報名日期至114年12月31日止,以郵戳為憑,郵寄地址: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1樓(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),人事承辦收。
(三)甄選評分項目包含自我介紹、表達能力(國台語)與臨場反應、對長照業務了解程度、長照相關學經歷、電腦操作能力、積極度展現、服裝儀容等。
(四)甄選總平均分達80分以上者始得列入錄取圈選名單。
八、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
(一) 錄取由本所電話通知當事人,並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有關規定辦理,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,本所得予從缺。
(二) 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,未能立即遴用者,將擇優備取數名,備取期限3個月,待有出缺另行通知遞補。
九、 聯絡窗口:人事承辦,02-24251527。
徵才公告連結 https://www.klchb.klcg.gov.tw/tw/klchb/1366-104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