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實習時間
每年7至8月間舉辦,於7月第一週週一開始,連續六週,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至下午17:30,實習總時數為240小時。
●實習名額
以 2-3 名為限,一校推舉一人。
●申請學生應具備條件
1.教育部立案之公立或私立大學社會工作系(組)三年級之學生。
2.在校需修畢或正修習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工作直接服務(含個案工作、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)、方案設計與評估及醫務社會工作等科目。
3.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,願遵守本院相關規定者。
●申請時間
每年12月31日前學校以函文方式 (郵戳為憑)送達初審書面文件。
●申請程序
1.各校於申請期限內將學生初審書面文件(履歷、自傳、照片、成績單及實習計劃書)函文至本部,書面文件恕不退還。
2.由實習承辦人於社工部網頁公告面試時間及應試名冊。
3.錄取結果陳核後公告於社工部網頁,另電話通知錄取者。
4.實習前函覆錄取者及學校報到應備文件(學員報到清單、體檢表、家長同意書、實習合約書、實習費用及院方感控文件等)。
●實習指導費
依本院教學中心收費基準,目前為六週1,500 元/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