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學 社會科學暨管理學院社會學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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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習】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_暑期社工實習

  • 2020-02-12

壹、實習資格:

一、凡具社工師應考資格相關學系,且為大學三年級以上之學生。
二、學生務需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及相關科 目者;曾修習身心障礙社會工作、會談技巧、醫務社工等相關課程

者更佳。
三、對顏面損傷及燒傷患者服務工作具興趣、熱忱者。


貳、實習名額: 各區域服務中心每次最多招收二名。


參、申請方式:
一、請學校具函申請,並附學生申請表/履歷、自傳及實習計劃。
二、本會申請日截止後二週內排定面談甄選日期。


肆、申請時間: 每年度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受理申請。


伍、實習時間:
一、於暑期期間進行,每日實習時間同本會工作時間。

二、實習時數依學校規定。


陸、實習地點:
 北區中心(10487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3 段 91 號 3 樓)
 桃竹中心(32041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路 46 號 6 樓)
 中區中心(40765 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 168 號 2 樓之 6)
 雲嘉中心(60045 嘉義市仁愛路 347 號 6 樓之 3)
 南區中心(81358 高雄市左營區安吉街 449 號)
 南區中心附設台南工作站(70154 台南市東區小東路 138 號 4F)
 東區中心(97053 花蓮市自由街 150 號 5 樓)
 東區中心附設台東工作站(95049 台東市仁七街 91 號)
 台北重建中心(10487 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)
 陽光之家(23146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 282 號 2 樓)
 新北市樂康身心障礙者家庭資源中心(23143 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 110 號 3 樓)
 桃園市東區身心障礙者社區資源中心(32441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 1 段 168 號 A 棟 3 樓)


柒、實習內容:
一、 瞭解機構組織體系及功能。
二、 瞭解機構團隊間的工作內容及運作情形。

三、 瞭解機構社工員的職責、角色、功能與相關資源的運用。
四、 實際參與個案工作、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社會行政等(內容可依個 人之實習目標與期待調整學習比重)。


捌、實習方式:
一、 個案工作(機構會談、家訪、院訪…)。
二、 團體工作及社區工作(專案活動的參與)。


玖、實習作業:

一、 實習計劃(實習前繳交)。
二、 實習日/週誌(每週繳交)。
三、 實習總報告

四、 其它輔助實習內容之學習作業。


拾、實習評估:依各校評分標準。


拾壹、其它:

一、本作業要點僅適用於暑期實習。
二、研究生、期中實習或方案實習另案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