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学 社会科学暨管理学院社会学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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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中分会征才

  • 2024-06-04
  • 林俊村
一、工作单位: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中分会
二、职务名称:中级专员
三、上班地点:台中市西区五权路2-311
四、服务地区:台中地区(台中地检署辖区范围)
五、待遇:起薪为新台币38,515
六、工作时间:0830-1730,周休二日。遇教育训练、办理活动、服务个案,必须利用假日及下班时间时,可依法补休或申请加班费
七、工作内容:
1.依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规定,协助因他人犯罪行为致死亡者家属、受重伤者、性自主权遭受侵害者、家庭暴力、人口贩运、儿童、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属。
2.以家庭为中心,提供个别化服务模式,进行个案列管、开结案件评估、需求评估、处遇执行、转衔服务等有关法律诉讼、急难救助、安全保护、生活重建、就业就学、医疗照护、谘商辅导等全方面整合服务。
3.必要时需于案发第一时间提供现场即时关怀服务,陪同家属进行相验、解剖及检察官讯问程序。律师、心理师等专业服务人力及保护志工派案管理。
4.透过家访、电访持续追踪被害人需求情形;诉讼期间出庭前、中、后陪同服务(诉讼服务及心理支持)
5.网络服务资源进行联系及转介工作。
6.办理被害人关怀服务、技艺训练、就学辅导、生活成长等活动。
7.落实各项保护服务或个案活动结束后于系统详实登载。
八、报名应备资料与应征方式:
填写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甄选报名表,并检附下列资料
(1.)身分证、最高学历证件、经历证件或其他专业证照等影本各一份。
(2.)最近半年内2时脱帽半身彩色照片2(背面注明姓名、身分证字号)
(3.)其他经历证明文件。

**备齐以上文件后以挂号邮寄或亲送至台中市西区五权路2-311楼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中分会,资格符合者另行通知应试,相关报名表件恕不退回。

征才连结:
https://www.1111.com.tw/job/113023663/

分会地址:台中市西区五权路
2311

        (长亿实业大楼)
地检分驻:台中市西区自由路一段915
    (台中司法大厦-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5楼)
电  话:04-22247765
署:04-222323115516
传  真:04-22243299
电子邮件:cvpa0405@avs.org.tw
承办人:主任 陈俞君
免付费电话 0800-005850转822